杭州国画院是隶属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,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〉的实施办法》(杭人政〔2006〕5号)和《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(试行)》(杭人社发〔2014〕380号)等文件规定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3、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。
1、笔试
岗位表.xlsx
3、报名方法: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(见附件),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,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(学位)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,5幅以上本人作品彩色打印件(或照片),1幅8平方尺以上的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中国画或书法创作作品原件,及代表个人能力的诗词、篆刻作品到报名地点报名(作品原件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作者)。
杭州国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
四、考试
六、公示及聘用
联系人:田老师
一、招聘岗位、范围和条件
组织被考察对象进行体检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,标准及项目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。
2、录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聘用资格。
杭州国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三、资格审核
咨询电话:0571-88331887。
2、面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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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,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。
七、其他事项